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2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已批准建 设,项目招标人为新余仙女湖区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 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2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江西省新余市仙 女湖区观巢镇一带,电站规划容量为200MW,本期建设规模140MWp(直流),110kV 升压站新建2台主变(主变容量75+86MVA),并预留1台主变位置,电压等级 110/35kV110kV部分采用单母线接线型式,35kV部分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型式。 升压站通过一回110kV线路接入狮山变电站,线路长度约10.5km。狮山220kV 变电站同步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
本工程设计采用N型575Wp单晶双玻组件,直流侧容量140MWp。电站采用 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35个3.2MW光伏发电单元,1个1.6MW 光伏发电单元组成,35kV箱变总容量113.6MVA,通过6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后 接入升压站。
电化学储能电站按照光伏装机容量15%配置,满足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及以 上,容量为21MW/42MWh,与发电项目同步投运。
2.2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欧里镇及仰天岗办事处等地,距 离新余市区直线距离约为6km。项目进场道路宽敞,交通较为便利。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110kV 送出线路、接入系统配套工程(含对侧间隔扩建)、储能系统等本项目所涉及的 所有永久与临时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以及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与投产运行所必须的项目管理,工程保险,工程质量检测、 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并网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
等生产准备,验收(含等保测评及各项专题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运 管一体化平台接入等,以及为实现项目完整功能所涉及的相关工作及手续办理等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场道路养护,项目前期、建设期及验收等的全部手续办理, 移交生产前维护,设备性能检测,本项目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的移交归档,工程 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工程建设全过程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90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2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 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2024年4月30日前并网发电。
2.5招标编号
BRR23-ZB1-ZB-058-01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 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00MWp及以上容量光伏在建或完 工项目施工业绩。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担任过不 低于100MW规模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
(2)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 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核合格证书(C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14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16时止(北京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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