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昆仑维吾尔药业有限公司综合制剂车间产能提升建设项目(EPC模式)
 
 
( 65312224031400334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昆仑维吾尔药业有限公司综合制剂车间产能提升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2224031400334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喀什昆仑维吾尔药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县
2.项目规模: 1.改建一栋综合制剂车间,建筑面积约13600㎡。2.新建提取车间、动力车间、污水处理站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2224031400334001001
标段(包)名称: 喀什昆仑维吾尔药业有限公司综合制剂车间产能提升建设项目(EPC模式)
招标范围: 本项目涵盖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设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②[设计] 建筑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③[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 [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5.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以下所列要求之一即可:(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总承包合同标明的竣工时间为准)已完成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2)设计: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施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施工合同标明的竣工时间为准)已完成的施工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建筑相关专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可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标明的竣工时间为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的类似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包括但不于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记录表等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4.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合同标明的竣工时间为准)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表,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反映施工项目负责人;5.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反映设计负责人);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2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合同条款和工期要求:投标人必须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为腐败或欺诈行为。(5)依据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内容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1日到 2024年04月10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0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疏勒县通达路26号院;
2、工程地点:疏勒县通达路26号院。
3、工程规模:
新建:中药提取车间(地上4 层,建筑面积 5666.34m2),玫瑰花仓库(地上1层,建筑面积1395.37m2),动力车间(地上1层,建筑面积869.49㎡,等),污水处理站(地上1层,建筑面积939.50㎡);改建:1#车间(综合制剂车间)改造,改建其中一层,改造建筑面积3288.36m2,2#车间(研发检测车间)改造,改建其中一层,改造建筑面积2437.16m2);及室外配套管网、道路。
4、招标范围:
完成喀什昆仑维吾尔药业有限公司综合制剂车间产能提升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不含中药提取车间、综合制剂车间、研发检测车间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移交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负责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各专项设计工作以及施工阶段所涵盖的二次深化设计工作,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与通风、地基处理工程、钢结构、照明、装饰装修、景观、室外市政配套等以及施工过程中的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等工作。(2)施工:负责本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包括:地基基础、施工降排水、主体结构及围护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防腐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除企业展厅装修)、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电气工程(不包含太阳能发电等光伏系统)、通风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室外道路工程(仅含路基工程)、景观(仅完成地基处理工程)等初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5、工期:
设计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提交设计成果文件。
施工工期:185日历日
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合同条款和工期要求:投标人必须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为腐败或欺诈行为。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什昆仑维吾尔药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 监督机构:疏勒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 系 人:朱国宾 | 联 系 人:姚健 | 联 系 人:王振涛 |
电 话:0998-6399185 | 电 话:13109925658 | 电 话:0998-6143759 |
2024年03月2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