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二次)
项目编号:A3209230001000089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已由阜宁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阜高投备【2024】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江苏阜高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国有100%,私有0%。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高新区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主要为厂房两栋、办公楼、门卫、危废库房、配电房及相关配套用房的新建等, 以及与园区配套的附属、道路、绿化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0.0万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厂房约83500.0平方米,三层框架 结构,高度约21米;另一栋厂房约12000平米,二层框架结构,高度约18米;办公楼约3500.0平方米,六层框架结构(详见 设计任务书)。
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650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33日历天(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03日历 天。其中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5月1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6月12日,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8日;具体开工日 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
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 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红线范围内总平面规划、方案设计、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必须达到国家、 江苏省、盐城市及阜宁县最新规范标准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 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审查通过。
(2)工程(含安装)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绿化养护期为2年,成 活率为100%;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要求、质量合格。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 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1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高新区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红线范围内勘察、总平 面规划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 给招标人、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和范围里从现场完成三通一平(即红线范围内 的场地平整、现场通临时用水、现场通临时用电以及现场通临时道路)起,直至项目完成交钥匙使用。
2.2.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规划、方案设计、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 询等设计总承包服务。主要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①项目方案【含建筑物、构筑物、雨污水管网、消防、绿化、路灯、室内装饰、室外装饰、钢结构、一般安装工程(消防、通 风、火灾报警系统、给排水、照明、防雷接电等)、室外道路、室外消防及给水管网、室外供配电、室外强弱电管道附属配套 工程等涉及本项目建设的各种方案】设计及扩初设计;
②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如下内容(但不限于):桩基、建筑、结构、装 饰、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建筑外立面装饰、门卫/消防控制室、钢结构、室外道路(含路灯)、室外供配电、室 外强弱电管道、绿化(草坪)、雨污水及排水系统、设备基础等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及伴随服务;
注:如中标人无部分专业工程设计能力的,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设计单位完成,其设计成果应满足招标人的 要求,其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④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 ⑤本项目图审部门的图纸审查工作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并对接,招标人提供必要协助,涉及的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2.2.2施工内容:
施工包含红线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包含但不仅限于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设备基础、装饰、一般安装工程(消防、通风、 火灾报警系统、给排水、照明、防雷接电等)、室外消防及给水管网、室外强弱电管道预埋、雨污水管网、门卫/消防控制 室、外墙、雨棚、门窗工程(含防火门、其它门窗等)、围墙、防水、保温、防腐等施工总承包、厂区道路(含停车场)、绿 化(草坪)、路灯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3材料及设备(含电梯等)由总承包负责采购及施工。
注:①本项目为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施工及采购除以上约定的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部分,其他符合项目需求和设计任务书内包 含的部分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②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如 发生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2.2.4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临时道路、生活、生产、办公、材料堆放等临时场地的租赁或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各项设 施、环境保护设施等临时设施。所有临时设施、建构筑物等的设置标准均需在开工前报监理审批,经招标人同意后布置。
2.2.5竣工验收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2.2.6技术服务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2.2.7培训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协助招标人组建运维团队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的培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2个条件(允许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当日 ,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 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 平台 , 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 , 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 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 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 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 4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2自 2023 年3 月 21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 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3 年 3 月 2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 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23 年 12 月 2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 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5自 年 月 日(含)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 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3.7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2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组建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 投标文件内;
②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投标文件盖章(招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除外);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某一联合体成员 作为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 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④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
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 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⑦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⑧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中最大单体的建筑面积 5.0 万平方米(含)以上的 GB/T50841-2013 《建设工程分类标 准》中的建筑工程,且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21 年 4 月 23 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 准)3年内。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 期内的。
• 2 )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1.1 、 10.1.2 所列的不良行为,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公示 期间的。
• 3 )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均自记录
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 4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 信用中国 、 信用江苏 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 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 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 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 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 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 联合体投标的 , 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 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 ,投标时提供从 2024年 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 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9.1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专业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 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 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 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
履约。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 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4 月 22日 09 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 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同步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监管部门:阜宁县行政审批局;电话:0515-89793288。
10.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 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 其他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 录招标文件载明的 网上开标大厅 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 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以及其他的风险和损失。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阜高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B座17层 地 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8楼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系人: 李林森 联 系 人: 廖东玲
电 话: 18796510111 电 话: 0515-87281985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356348405@qq.com
2024年3月21日
附:《评标定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详见评标方案 1.2.2
经济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详见评标方案
1.2.3
技术标
方案设计,详见评标方案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详见评标方案
2.3.4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 2.3.5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优选法:优选中标候选人数量 7 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评标活动,评标结束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3至7名不排序 的中标候选人。)
2.5.2 竞争性判断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 √□本项目不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直接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
……
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1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2.总平面布局(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3.建筑功能(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4.建筑造型(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5.结构方案(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8.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注:方案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缺少相 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 描述具体原因。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4分)
注: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 情形改变。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 表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 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 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 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 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项目组成员(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 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0.5分;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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