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空港双仓出口处理(带设备)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空港双仓出口处理(带设备)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空港双仓出口处理(带设备)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ZJPOST-FW-24008
三、项目概况: 根据业务需求,本项目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空港双仓出口处理(带设备)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本项项目采购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解车、卸车、分剔、粗分、细分、人工集包分拣封发、包分机供件、包分机摆件、包分机集包封发、邮件分拨转运、散件外走、异形件和疑难件处理、总包转运、装车扫描、装车、制单、封车发运、安检辅助、防疫相关、协同客服、邮袋容器整理和场地清洁等全流程。
四、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包,中标 1-2 家供应商。如中标 2 家供应商,其中一家为项目实施供应商,另一家为项目备用供应商。服务期内总预估采购金额 6109 万元(含税)。
标包号 | 服务序号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内容 | 业务量 计量单位 | 月日均业务量区间 (散件外走、总包经转:件(袋)集包封发:件)(分档累计) | * 最高限价 (含税) | 权重 | 取数口径(新一代寄递平台系统) |
1 | 1-1 | 包含但不限于:解车、卸车、分剔、粗分、细分、人工集包分拣封发、包分机供件、包分机摆件、包分机集包封发、邮件分拨转运、散件外走、异形件和疑难件处理、总包转运、装车扫描、装车、制单、封车发运、邮件安检辅助、防疫相关、协同客服、邮袋容器整理和场地清洁等全流程。 | 总包经转、散件外走 | 件(袋) | 4 万(不含)以下 | 0.6065 元 / 件(袋) | 43% | 新一代 > 监控统计 > 处理中心统计 > 处理环节 > 处理量 > 处理量 - 总量统计 - 散件外走量、总包经转量 |
1-2 | 4-5 万(不含) | 0.5181 元 / 件(袋) | 7% | |||||
1-3 | 5-6 万(不含)) | 0.4915 元 / 件(袋) | 5% | |||||
1-4 | 6-7 万(不含) | 0.4770 元 / 件(袋) | 3% | |||||
1-5 | 7 万以上 | 0.4725 元 / 件(袋) | 1% | |||||
1-6 | 集包封发 | 件 | 9 万以下 | 0.1586 元 / 件 | 28.5% | 新一代 > 监控统计 > 处理中心统计 > 处理环节 > 处理量 > 处理量 - 总量统计 - 分拣封发量 | ||
1-7 | 9 (含) -12 万 | 0.1375 元 / 件 | 6% | |||||
1-8 | 12 (含) -15 万 | 0.1344 元 / 件 | 4% | |||||
1-9 | 15 (含) -18 万 | 0.1305 元 / 件 | 1.5% | |||||
1-10 | 18 万(含)以上 | 0.1299 元 / 件 | 1% |
注: 1. 投标人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并且以标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 本项目邮袋容器整理、普服邮件总包盘驳、邮件搬运等处理不再另行结算。
3. 本项目现场驻场运维人员不得少于 4 人。
4. 资源配置:
生产所需的场地由采购人提供,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杉杉路 88 号物流园区内 4 号仓、 5 号仓内的标准化仓储场地。旺季临时使用场地由采购人指定,多场地处理单价不变(如需启用旺季临时场地,场地、设备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人工、水电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其中设备投入由采购人按需合理配置,其他事项双方协商)。
循环邮袋、水电由采购人提供。袋牌、透明胶带、纸笔等其他日常生产耗材由供应商承担。因运营不当导致浪费的水电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首批 PDA 由采购人提供,后续维修及报废更新由供应商承担,合同履约结束后正常使用的 PDA 数量不少于采购人首批提供量。
5. 项目设备配置:
采购人不提供设备,供应商需自行配备;且合同结算周期到期后设备无条件由采购人处理。拟投入设备:小件分拣机(预留双层) 1 套、自动总包分拣线 1 套。(详见附件图纸及技术规范书)
设备初步验收之日(投产日)以需求单位书面通知时间为准,设备验收报告按需求单位版本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参照验收测试大纲),设备初步验收投产后原则上满 3 个月需求单位组织终验。终验时供应商需要提供工艺方案图、设备清单、设备技术参数、施工图、设备维保手册等相关资料给甲方保存。
初验后供应商需在一个月内接入集团集中监控系统(接入要求详见附件要求),采购人在集中监控系统接入完成后开始结算支付设备分摊款。
6. 外包计价方式
( 1 )外包服务费采取分档累计的方式结算,例如当月总包(散件外走)经转月日均业务量为 7.6 万件(袋),则当月外包服务费 = ( 39999*0.6065+10000*0.5181+10000*0.4915+10000*0.4770+6001*0.4725 ) * 当月天数。
( 2 )最终按供应商投标时设备报价 A (分拨仓和集包仓价格分列)确定分拨仓设备分摊单价 =A/4401.5 万件 / (袋);集包仓设备分摊单价 =A/9547 万件。 * 若投标时供应商设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存在技术规范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风险,供应商须提供设备详细的报价说明,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 3 )出口分拨仓累计设备结算金额超过供应商分拨仓设备报价以后不再支付分拨仓设备分摊费用,分拨环节调整结算单价 = 原中标分档单价 - 分拨设备分摊单价;集包仓累计设备结算金额超过集包仓设备报价以后不再支付集包仓设备分摊费用,集包环节调整结算单价 = 原中标分档单价 - 集包设备分摊单价。
( 4 )设备累计分摊费用 = ∑月处理结算业务量 * 对应月设备分摊单价,按仓分别计算。出口分拨仓累计设备结算金额超过供应商分拨仓设备报价且集包仓累计设备结算金额超过集包仓设备报价后,或者合同期到期,以上条件满足其中一条设备无条件归业务外包采购人处理。
( 5 )双仓改造涉及土建、强电、弱电、监控、过渡生产临时设备、场内原有设备拆除、混合收寄接口等费用均由邮政方承担。
7. 供应商设备要求和设备安装进度要求
( 1 )要求供应商安装(改造)自动矩阵和直连装车垛口、单层(预留双层)高速交叉带小件分拣机、以及合同周期内外包服务相关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设备报价包含利旧设备改造以及自带物料耗材,投产设备能力不低于邮政相关设备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宁波公司的设备能力需求、符合行业监管及邮政企业安全设备设施配置规范等要求。安装过程中,由邮方指定的监理公司负责监督施工情况,监理费由邮方承担。
( 2 )外包公司中标后,按邮政方通知启动进场安装,在 120 天内完成 5# 集包仓自动分拣机、 4# 分拨仓自动矩阵及相关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运营,双仓仓场地设备将用于招标方进口处理过渡生产场地,预计过渡生产时间约 4-5 个月,进口过渡生产由进口处理外包供应商承接。招标方承担对设备使用的管理监督职责,如因进口供应商过渡生产使用对设备造成的损坏,由招标方敦促使用单位进行修复,须确保设备运行状态正常交付还给出口供应商。
( 3 )空港双仓内伸缩机 74 台可供外包方改造利旧使用。除可利旧伸缩机以外,外包供应商需承诺投产设备均为全新设备。中标供应商投产设备,涵盖工艺设计方案中的自动矩阵( DWS 六面扫具备测体称重功能)、单层分拣机、装卸垛口、作业流程相关的传输设备(包含利旧改造)、工艺设备实施安装改造中需预留好招标方已明确的 6 台 RFID 通道机、 3 台智能安检机的安装改造位置,减少后期改造费用;外包供应商所投设备安装调试如果没有在要求时间前完成,每延迟一天,扣违约金 5000 元 / 天。
8. 外包公司人员稳定性或者熟练工要求不低于作业生产人员的 70% ,重点岗位外包人员的熟练度不低于 80% ,对新招聘人员,外包公司做到上岗前进行业务操作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等要求。因培训不到位引起的责任,由外包公司承担。并按附件 2 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9. 本项目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未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以踏勘现场核实签字为准)的投标无效。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后 4 天内与招标人联系并确定时间后,自行前往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负。
10. 如中标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或甲方其他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或因其他原因被要求终止合作,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项目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设备投入、税费、人工费、投标人资源配置所需的费用以及相关的管理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三)合同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 2028 年 8 月 31 日。合同到期后由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不超过 1 年。
(四)相关要求:中标人将全权负责设备维保、钢平台搭建以及后期可能出现的所有问题。包括设备与钢平台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保养及年检维护保。
(五)项目地点:宁波海曙区杉杉路 88 号
(六)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应同时具有: 1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 1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地市级及以上快递行业邮件处理外包项目的类似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需提供框架合同证明(含框架合同预估总额的材料证明),和对应合同的任意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 2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快递行业自动分拣设备金额不低于 800 万的供货合同至少 3 个,需提供合同证明资料。如投标人只能满足以上其中一个条件,可以通过与其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签订协议的方式参与投标。需提供双方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且承诺中标后不更改协议合作商。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六)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九)承载平台项目相关资质(或满足资格第十条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设计专业类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2. 承担承载平台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承载平台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4. 拟派承载平台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5. 拟派承载平台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十)如投标人不具备承载平台项目相关资质(资格第九条要求),则允许投标人将承载平台建设环节分包给分包商(分包商不得再次分包,同时需满足资格第九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与该分包单位的合作意向书或合同,以及分包单位的承载平台项目相关资质。
(十一)最新一期浙江省内部处理外包商评价为不合格的单位,不具备本次参与投标资格。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 年 2 月 27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4 日 9 : 00 -17 : 00 。
线上获取方式: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 : //cg.11185.cn )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 1 )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 CA 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https : //cg.11185.cn 首页 - 用户中心 - 下载中心 - 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 CA 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 - 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 等待审核 - 审核通过后 - 标书购买 - 确认标书费 -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CA 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 400-898-8881 (周一 - 周五 9 : 00-17 : 00 ), CA 服务电话: 400-7888-550 。
报名资料:
1 、投标人信息采集登记表(加盖公章);
2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 本( 请务必采用公对公转账形式 ),售后不退。参与过第一次项目的供应商,无需重复缴纳报名费。
打款账号:
户 名: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账 号: 201000345676674
行 号: 402331001585
打款时注明 项目编号 + 报名费。
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18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 558 号绿城西溪诚园诚公馆 1 号楼九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同时使用 CA 证书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 : //cg.11185.cn )线上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远程)签到及解密。
2 、开标时间: 2024 年 3 月 18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后(不超过 30 分钟)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则开标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或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 、开标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 558 号绿城西溪诚园诚公馆 1 号楼九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50000.00 元整
支付形式:电汇、转账或保函
户 名: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账 号: 201000345676674
行 号: 402331001585
打款时注明 项目编号 + 投标保证金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 558 号绿城西溪诚园诚公馆 1 号楼 9 楼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15057132375
邮箱: 1619816538@qq.com
附件:
信息采集登记表 | ||||
填报单位: |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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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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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简称(不超过 10 个汉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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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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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登记编号( 15 位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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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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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及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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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类型投标人 - 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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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类型投标人 - 证件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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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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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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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开户时的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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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开户的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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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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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的联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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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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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号码 |
| 联系人固定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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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子邮箱地址 |
| 联系人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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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件类型 |
| 资质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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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备注: 1 、黄色部分为必填; 2 、采购员指本单位人员; 3 、联系人信息填投标人单位人员信息; 4 、附注资料上信息不全,如有需要请自已补充填写。 | ||||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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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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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信息 | |||
单位抬头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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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电话 |
| 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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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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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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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情况 | |||
标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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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金额 |
| 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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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日期 |
| 购买人签名: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将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 项目报名事宜 , 其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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