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安百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年1月25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刘华的申请,裁定受理南安百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4)闽05破申19号。同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5破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南安百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通过核实债权申报材料,并结合南安百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涉劳动仲裁及诉讼、执行等案件情况,编制《南安百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现依法予以公示。
一、职工债权情况
经管理人调查核实,截至2024年4月10日,南安百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尚欠2笔职工债权,共计463058.56元。(详见附表)
二、职工债权的公示及异议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将职工调查结果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8日止。与本案有关的所有职工、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对管理人的复核、答复不服的,可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管理人调查及公示的结果。
三、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泰禾中心26层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5059576732(陈律师)、18876263728(任)
特此公示!
南安百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4月11日
附表:
南安百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清单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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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工姓名 | 仲裁/判决 金额 | 已受偿 金额 | 职工债权 金额 | 备注 |
1 | 刘华 | 185122 | 0 | 185122 | (2022)闽05民终6164号、(2023)闽0583执88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
2 | 汤剑平 | 284179.56 | 6243 | 277936.56 | 南劳人仲案字[2023]第116-2号、(2023)闽0583执恢1305号之一 |
合计 |
| 469301.56 | 6243 | 46305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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