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近期对重庆市单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2日。(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自公示之日起2天后可通过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申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查询具体意见。)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2.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设备和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于2024年4月12日24时前,通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提交陈述申请,我委不再受理书面陈述材料。超过公示截止日期的不予受理。陈述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材料。陈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区住房城乡建委窗口。
邮编:400700,联系电话:63221157。
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重庆市单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企业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类型 | 资质类别 | 资质等级 | 审查意见 |
1 | 重庆市单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新办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 二级 | 同意 |
新办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二级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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