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华衡集团三供一业追加维修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浐灞生态区发展改革局以2312-610158-04-01-334576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安华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西安华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浐灞生态区华清路西安铁路局东站三场住宅小区。
2.2工程规模:华衡集团三供一业物业追加维修改造工程涉及浐灞生态区国有企业家属院1个,物业维修改造共计120户维修改造,内容包括房屋整治、小区内雨排水和下水管网的维修改造。所有改造项目位于小区规划红线内实施。
2.3 招标范围:华衡集团三供一业物业追加维修改造工程涉及浐灞生态区国有企业家属院1个,物业维修改造共计120户维修改造,内容包括房屋整治、小区内雨排水和下水管网的维修改造。所有改造项目位于小区规划红线内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相关设计、工程施工及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4项目投资总额:约 600 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589.43万元)。
2.5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类注册执业人员(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 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外省进陕企业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
5.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法;
5.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超过两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方及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5.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4年 1月 19 日 00 时 00 分开始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www.sxggzyjy.cn)等媒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1月1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30日09时00分前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www.sxggzyjy.cn)免费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9.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30日 09 时 00 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www.sxggzyjy.cn)上传电子申请文件(格式sxys)。
9.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10. 其他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变更系统填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提交后,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交易系统填报确认的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一致。
10.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3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0.4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10.5如有异议,请按以下要求提出。
10.5.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10.5.2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提出,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94194327@qq.com,联系人:杨坤;联系电话:18629578957;联系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21 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 A 座 22 楼 E 区
10.5.3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6本项目监督单位为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华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莹
电 话:029-86632710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168号西北国金中心E座8层80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坤
电 话:18629578957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A座22楼E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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