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中3.3 其它要求:因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资质要求以此处描述为主: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符合以下要求:(1)若投标人提供新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办理的资质证书,则需为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专项资质);(2)若投标人提供按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办理的资质证书,则需为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建筑门窗检测专项资质)。(3)投标人同时还需具备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2、主要检测人员及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中标人应配备符合本项目检测进度要求的人员及检测设备,检测人员应具备满足检测项目的相关检测岗位证书,试验检测设备应检定/校准合格。投标人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待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本项目检测人员及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现更改为:3.3 其它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证书或工程检测专项资质证书(专项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必须具备本招标项目中各项检测项目所需的专项试验检测能力。2.省外检测机构须具备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具备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4、中标人应配备符合本项目检测进度要求的人员及检测设备,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检测人员应具备满足检测项目的相关检测岗位证书,试验检测设备应检定/校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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