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珠江西航道治理工程(一期)— 黄沙水产市场至荔湾泵站污水管道工程A线AW1~AW10段交通疏解 | ||
标段(包)名称 | 珠江西航道治理工程(一期)— 黄沙水产市场至荔湾泵站污水管道工程A线AW1~AW10段交通疏解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荔湾区珠江西航道沿线 | ||
资金来源 | 广州市财政资金和市水投集团筹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广州市财政资金和市水投集团筹资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黄沙水产市场至荔湾泵站污水管道工程A线AW-1至AW-10管段施工期间开展交通疏解、恢复原有路面的交通标志标线等工作内容。具体工作量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涉及黄沙水产市场至荔湾泵站污水管道工程A线AW-1至AW-10管段施工期间开展主体工程及路面修复工程的交通疏解方案编制、交通流量评估报告、现场交通疏导、交通设施变更维护恢复、协助建设单位报交警部门审批等工作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73 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3.47306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 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23]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②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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