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招标文件进行补遗修正,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合同范本付款比例调整:
中铁二局大北区二组团二标段项目学校地块钢结构工程招标(招标编号 ZTEJJZ-FBZB-[DBQ] 第 57 号)的招标文件中合同范本 10.7.1 条款约定付款比例。现将付款比例调整,具体如下:
原招标文件合同范本约定: 在工程质量合格和进度达标的情况下,甲方视资金情况通过乙方银行账号转账支付至不超过合同计价结算总额的 50% 支付进度款(民工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含在未
付款内);乙方完成合同全部劳务作业内容且竣工交验合格,甲方视资金情况支付至不超过计价总额的 70% ;项目整体完工一年内,甲方视资金情况支付至不超过审定结算的 75% ;项目整体完工两年
内,甲方视资金情况支付至不超过审定结算的 85% ;项目整体完工三年内,甲方视资金情况支付至不超过审定结算的 90% ;项目整体完工四年内,完成结算并签订封账协议且甲方与建设单位完成结算
后,甲方视资金情况支付至不超过审定结算的 100% 。
现调整为 在工程质量合格和进度达标的情况下,甲方视资金情况通过乙方银行账号转账支付至不超过合同计价结算总额的 70% 支付进度款(民工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含在未付款内 ) ;乙方完
成合同全部劳务作业内容且竣工交验合格,甲方视资金情况支付至不超过计价总额的 85% ;项目整体完工,完成结算并签订封账协议且甲方与建设单位完成结算并经政府审计后,甲方视资金情况支付
至不超过审定结算的 97% ;质保到期支付剩余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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