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五峰山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F+EPC)(ESSJ-202401FJ-002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SJ-202401FJ-00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五峰山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F+EPC)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303-422801-04-01-46734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市硒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恩施市硒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五峰山社区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887㎡,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绿地率、停车位等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应满足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其中1.0≤容积率≤2.00,建筑密度≤35.0%,绿地率≥25.0%)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范配套相关服务用房。配套完成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环保、绿化等公用辅助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F+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全部融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融资、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融资: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工作,保障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落实,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及管理等。地质勘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地质勘察,出具地质勘察报告,提供设计、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设计:在给定的规划条件的基础上完成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2-26 合同估算价:121602300.00元 | ||||||||||||||||||||||
2.3其他:缺陷责任期 2 年,回购期5年(含缺陷责任期,等额回购)。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4.1的规定;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3)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建筑工程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等相关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注:项目经理为施工单位人员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上述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 2023 年 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或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承诺函)。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2022年经财务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所出具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的建筑企业须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的建筑企业须提供。打印或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方可有效)。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直接票决定标)。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es.eszggzy.cn/es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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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09日 | ||||||||||||||||||||||
备注: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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