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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南华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南华县城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2023-12-29

南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南华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南

南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南华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南

华县城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华县城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南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南华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南华县城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设

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南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南华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南华县城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范

围内全部工程的资金投入、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

保修工作;南华县城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范围内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

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

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

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交易地点: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

间:

2023-12-29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

式: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8-722205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罗工

办公电话:

15912774669

招标代理机构: 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马荣斌

办公电话:

187878973000

移动电话:

18787897300

详细公告内容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标段编号:

GC532300202300551001001

标段名称

标段名称:

南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南华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南华县城市污水管

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1-05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1-23 08:30

开标地点:

南华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8174.6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南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南华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南华县城市污水管

网建设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

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

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并

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

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

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

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

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

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

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

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

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

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

资质要求:

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注:专业资质及以上包括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

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注:专业资质及以上包括行业资质)。 3.施工资质要

求: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可以和施工

负责人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方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

方)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在投标单

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方)的社保缴费证明。 2.设计负责人的资

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或具备二级注册结构

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同时还需具备工程师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

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在

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的社保缴费证明。 3.施工

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施

工方)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在投标

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方)的社保缴费证明。 4.项目管理机构

及人员要求 4.1拟配备其他设计人员要求: 1)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

格或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2)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具

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

)执业资格或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4)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

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5)暖通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

暖通工程师资格或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6)中标通知书发出10日内设计单位应

成立专业设计团队在项目所在地驻点服务(驻地服务技术人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人员一

致); 拟配备的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暖通专业负责人必须提供本

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设计

方)的社保缴费证明。 4.2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要求: 1)拟配备的项目技

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相近专业)工程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必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方)的社保缴

费证明。 2)拟派驻现场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并提供本

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

方)的社保缴费证明,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不得低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的要求。并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提供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业绩要求:

/

其他:

1.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

财务能力,须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

明书或附注);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基本银行账户开户时间不足一年或本项目公告发布之

日前一年期间内首次取得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时间以安全许可证

发证日期为准)的,可提供目前现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信誉

要求: 2.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

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

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

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承诺函及

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3近三年企业、企业

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承诺函及查询结果截图,若

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提

供)近3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

进行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及未出

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原件扫描件); 2.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农民

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

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开具

保函),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2.6诉讼及仲裁:投

标人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

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

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7各投标人应

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

(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

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

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

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设计、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设计、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

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

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

及民事责任)。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4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1-23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序号

文件名

文件名

创建时间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pdf

2023-12-28

16:19:55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

)登录

【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

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

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

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

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

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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