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设计相关规范要求,小港路跨线桥工程桥梁动静载荷试验(二次)需进行桥梁动静载检测,由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实施检测。现我公司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小港路跨线桥工程桥梁动静载荷试验(二次)检测单位。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小港路跨线桥工程桥梁动静载荷试验(二次)
2、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南起小港南路-护吉路交叉口,向北跨水仙大街、迎宾路,北至小港北路-景檀路交叉口。
3、建设规模:
3.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漳州市龙文区,南起小港南路-护吉路交叉口,北至小港北路-景檀路交叉口,总用地面积为4.6176公顷。全长880m,其中跨线桥长度396m,连接线长度(道路改造)484m。线路红线宽度为36~40m,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跨线桥宽度为17.5m,双向四车道,桥梁两侧设置地面辅道,辅道为双向两车道。 其中,共计一座桥梁,1联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2联钢筋混凝土连续箱梁、1联钢箱梁连续梁。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3.2检测要求:① 1联钢箱梁连续梁做动静载试验.② 1联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及2联钢筋混凝土连续箱梁抽取一联做动静载试验。③ 4联外观做检测。
3.3具体检测参数如下:
序号 | 项目 名称 | 桥梁名称 | 桥面宽度 (m) | 孔数及孔径 (孔-m) | 桥梁全长(m) | 结构类型 | ||
上部结构 | 下部结构 | |||||||
墩及基础 | 台及基础 | |||||||
1 | 小港路 | 小港路跨线桥 | 16 | (30+32.3+32.3+30)+(3x25.8)+(42+70+42)+(2x20) | 396 | 混凝土连续箱梁+钢箱梁 | 柱式花瓶墩 | 轻型桥台、桩基础 |
二、比选范围及内容
根据桥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对小港路跨线桥工程进行1联钢箱梁连续梁做动静载试验、1联混凝土连续箱梁做动静载试验及全桥外观做检测。检测试验后出具拾份检测报告及电子扫描件。
三、检测费用
本项目检测费用根据《福建省城市桥梁检测评估费用定额(试行)》闽建城函[2014]214号,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类比,设定最高控制总价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的承诺报价应包括进行本工程动静载试验及全桥外观做检测、技术分析、评估报告的编制,以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四、比选方式:低价中选。
五、合同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六、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换发新证的,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
3.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或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或有效的桥梁及地下工程检测资质);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
3.2、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国家或省级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包含桥梁工程检测相关参数)。
3.3、比选申请人应确保在合同履行期间资质等级证书合法有效。
4、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履行本比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其中拟派出本项目的检测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岗位证书,其他主要检测人员应提供岗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同时,拟投入人员均需提供在职证明(自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或以岗位证书所署单位为准)。
5、比选申请人应遵守《企业信誉承诺函》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6、《服务承诺函》中的检测费用和检测工期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7、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七、检测工期及质量要求
检测工期:甲方发出检测进场通知书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所需检测桥梁的检测工作,并提交拾份正式报告及电子扫描件。
质量要求:应达到桥梁施工图设计文件、《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与《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 233-2015)、《公路桥梁荷载试验规程》(JTG_T J21-01-2015)等规范标准及其他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
八、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
1、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市龙文区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2507室);
2、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23年08月24日至2023年08月28日08:30至12:00,15:30 至 18:00(节假日除外)。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市龙文区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2507室);
2、比选时间:2023年08月30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3、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2023年08月30日(北京时间)09时00分至09时30分截止,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十、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5200.00)
2、提交方式:比选申请人须于2023年08月29日北京时间16:00时前从企业基本账户将比选保证金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5200.00)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人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小港路跨线桥工程桥梁动静载荷试验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
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 | 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商业城支行 | 161060100100215873 |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若比选申请人经核查确实存在弄虚作假、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将被没收比选保证金,并列入失信企业,不得再参与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比选时间截止后比选申请人撤销比选申请书的,比选人不予退还比选保证金。
备注:1、比选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2、第一次参与比选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可以适用于第二次的比选,比选申请人无需重新提交比选保证金。
十一、发布网站
本次比选公告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wq.gov.cn/)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
十二、中选公示和签订合同
1、本次中选公示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wq.gov.cn/)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
2、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中选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因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取消中选资格的、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比选保证金;导致比选人从其他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选人或重新比选的,该中选人应赔偿本次比选所发生的损失(含中选人与候补中选人的报价差价、重新比选所发生的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损失),且将被比选人列入失信企业,不得再参与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3、除发生投诉情况外,比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与中选人订立书面《技术服务合同》。
十三、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湖生态园市政集团商务合约部204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0596-2871509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2507室
项目负责人:小施
电话:0596-263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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