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2-3-4(G2201)地块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ZJS202303893 | 项目名称 | 2022-3-4(G2201)地块开发项目 | ||||||||||||||||||||||||||||||||||||||||||||||||||||||||||||||||||||||||||
标段编号 | ZJS202303893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2-3-4(G2201)地块开发项目勘察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3月1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3月14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2022-3-4(G2201)地块开发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江苏朱方置业有限公司的2022-3-4(G2201)地块开发项目已由镇江市行政审批局以镇行审核【2023】1号批准建设,上述项目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柳城路以东、徐家圩路以南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97361平方米(约146亩),总建筑面积273516.1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9959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9609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976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73926.14平方米。按建筑容积率1.00<容积率≤2.05、建筑限高≤45/54/75米。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的规划指标执行。另建设览金桥北路长250米,宽20米。3.勘察、设计总周期:50日历天。三、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1)项目前期的勘察;(2)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建筑、结构(含桩基、装配式)、智能化、钢结构、幕墙、节能、太阳能、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设计(含人防平战转换设计)、房屋外立面、小区配电房(不含电力专项工艺设计)、PC深化及拆分、地库BIM设计咨询、地下车库抗震支架、楼宇亮化等项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范围内及地块东侧览金桥北路的市政设计(道路、桥梁、管线、管线综合)、围墙、景观绿化、绿建咨询、海绵城市、交通评估以及设计总包管理以及设计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内装设计由业主另行委托,投标人做好配合工作)。其他说明:提供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规划报建手续,施工图审图,人防审图等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相关服务项目;项目各项手续办理过程中,所需相关设计图纸及资料的送审、协调及盖章等工作均由设计人完成,在发包人在此工作中给予相应配合(提供发包单位资料、盖取发包单位公章),发包人最终收取设计人提供的已通过各相关单位认可并带有证明标识(印章、签字)图纸及资料原件。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同时备以下条件(接受联合体):(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拟选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提供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近三个月(2022 年 12 月、2023年 1月、2023 年 2 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交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本项目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由牵头人(设计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有两家工程设计单位参加的,只需其中一家牵头报名即可;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d、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牵头人工程设计单位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e、联合体单位家数最多不超过3家。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可由联合体牵头方单独签字盖章,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授权,否则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文件中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内容仅供参考。 五、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六、评标办法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总分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10分),商务部分(25分),技术标(65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保留两位小数)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相同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2、评标细则(1)技术标(65分)
(2)投标报价分(10分)
(3)商务部分(25分)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九、其他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30日09:30:00(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4、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5、本次投标不提供投标补偿金,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十、发布公告的媒介(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 发布。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名称:江苏朱方置业有限公司地址:镇江市长江路267号翠堤春晓20号楼联系人:周工 电话:0511-87050807 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联系人:周工电话:0511-85280398十二、相关部门: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5026039/85026075 联系电话:0511-85032867/85026045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5023679技术支持:CA证书办理: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2022-3-4(G2201)地块开发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江苏朱方置业有限公司的2022-3-4(G2201)地块开发项目已由镇江市行政审批局以镇行审核【2023】1号批准建设,上述项目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柳城路以东、徐家圩路以南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97361平方米(约146亩),总建筑面积273516.1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9959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9609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976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73926.14平方米。按建筑容积率1.00<容积率≤2.05、建筑限高≤45/54/75米。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的规划指标执行。另建设览金桥北路长250米,宽20米。3.勘察、设计总周期:50日历天。三、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1)项目前期的勘察;(2)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建筑、结构(含桩基、装配式)、智能化、钢结构、幕墙、节能、太阳能、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设计(含人防平战转换设计)、房屋外立面、小区配电房(不含电力专项工艺设计)、PC深化及拆分、地库BIM设计咨询、地下车库抗震支架、楼宇亮化等项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范围内及地块东侧览金桥北路的市政设计(道路、桥梁、管线、管线综合)、围墙、景观绿化、绿建咨询、海绵城市、交通评估以及设计总包管理以及设计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内装设计由业主另行委托,投标人做好配合工作)。其他说明:提供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规划报建手续,施工图审图,人防审图等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相关服务项目;项目各项手续办理过程中,所需相关设计图纸及资料的送审、协调及盖章等工作均由设计人完成,在发包人在此工作中给予相应配合(提供发包单位资料、盖取发包单位公章),发包人最终收取设计人提供的已通过各相关单位认可并带有证明标识(印章、签字)图纸及资料原件。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同时备以下条件(接受联合体):(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拟选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提供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近三个月(2022 年 12 月、2023年 1月、2023 年 2 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交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本项目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由牵头人(设计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有两家工程设计单位参加的,只需其中一家牵头报名即可;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d、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牵头人工程设计单位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e、联合体单位家数最多不超过3家。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可由联合体牵头方单独签字盖章,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授权,否则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文件中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内容仅供参考。 五、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六、评标办法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总分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10分),商务部分(25分),技术标(65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保留两位小数)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相同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2、评标细则(1)技术标(65分)
(2)投标报价分(10分)
(3)商务部分(25分)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九、其他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30日09:30:00(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4、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5、本次投标不提供投标补偿金,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十、发布公告的媒介(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 发布。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名称:江苏朱方置业有限公司地址:镇江市长江路267号翠堤春晓20号楼联系人:周工 电话:0511-87050807 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联系人:周工电话:0511-85280398十二、相关部门: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5026039/85026075 联系电话:0511-85032867/85026045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5023679技术支持:CA证书办理: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
文章推荐:
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招标公告
【jg2023-4966】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