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伊犁州昭苏县中医医院二合一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备案。招标人为昭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昭苏县中医医院二合一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 2.工程规模:新建县城二合一卫生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其中综合楼6000平方米,公共卫生服务区2500平方米,功能区500平方米,中医综合区500平方米,预检分诊500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及急救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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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 4.其它要求:1.设计: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是企业正式成员,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2.施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3、投标人须满足的其他条件: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用户意见反馈表或评价表及项目所在地(昭苏县)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证明。4、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截图,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3月06日 10时00分至2023年03月10日 19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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