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弛源化工分公司持有的拟拆除报废房屋的废钢 | ||
项目编号 | GR2023CQ1000589 | 转让底价 | 3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3-06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3-17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涪陵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标的描述 | 该标的系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弛源化工分公司持有的拟拆除报废房屋的废钢,详见《拟拆除的房屋建筑物明细表》。 | ||
标的所在位置 | 弛源化工厂区后门侧 | ||
转让底价(万元) | 30万元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 量 | 1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重铂资评【2022】第0109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1-26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隆老师 | 联系电话 | 18725766559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中共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 |||
评估备案机构 |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该标的系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弛源化工分公司持有的拟拆除报废房屋的废钢,详见《拟拆除的房屋建筑物明细表》。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www.cquae.com/hel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9万元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六、本次标的系拟拆除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资料。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后废钢的数量、重量、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等),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若因受让方自身资质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或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七、成交后,受让方在进场施工前必须与转让方签订安全协议,进场拆除施工单位需具备的资质:①进场拆除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受让方自身具备此资质的除外);②进场拆除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公安机关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许可证;③受让方施工进场前必须编制拆除方案,并报转让方审批。 八、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时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2.7万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履约保证金在标的合同执行完毕,由转让方按合同约定无息退还;如受让方违约(违反公告或合同约定)或造成转让方损失,转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转让方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偿。 九、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除此之外的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拆除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id=204。 十、在合同签订,且受让方结清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转让方负责移交标的。标的移交分为两期进行,一期移交时间为2023年3月-4月,移交内容为备品备件库、空调库(备件库)及综合维修厂房;二期移交时间为2023年底,移交内容为一般化学品库及危险化学品库,具体移交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受让方应遵从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运输等法律法规,自标的移交次日起40天内完成一期房屋,标的移交次日起20天内完成二期房屋拆除、搬迁、运输等工作(涉及需有资质机构进行专业作业的,由受让方自行聘请),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受让方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受让方如需转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纳税资格证明。 十二、该标的拆除及移交范围为所有拟拆除报废房屋的正负零坪以上的所有建筑结构性材料,包括:钢筋混凝土框架、门型钢架、钢屋架、屋面板、墙板、围护砌体、门窗,不含正负零坪以下基础部分;建筑室内的生活设施(民用)部分的水电,包括:电线、管线、网线、灯具、洁具;不含生产用电缆、生产水管线、消防水管线、生产用设施设备、空调等。 十三、该标的拆除及移交范围的电气(非生产用电气部分)分界点为室外线路进入室内后的第一个电气配电箱(不含配电箱)之后;拆除及移交范围的给水(非生产用给水部分)分界点为室外管线进入室内后的第一个总阀(不含总阀)之后。 十四、所有建筑物内的非建筑结构性物资均不属于此次拆除及移交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检维修楼及大件库内的两台行车,存放的货物、货架、待修设备、工具柜、办公用品等。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对两台行车进行完好性拆除(达到可重复利用条件),拆除及现场保管由受让方负责,转运装车由受让方负责,转运车辆及卸车由转让方负责。 十五、拆除完成后,受让方负责建筑垃圾的清运处理,转运至转让方指定的厂区内地点,运距约2-3公里,完成弃置后须平整弃土场,生活垃圾由受让方自行处置。 十六、标的物具体情况以现场踏勘时的现状为准,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资产名称、结构、面积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转让方不保证评估报告中描述的标的物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实际报废资产以最终移交为准,且不以结构、面积等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七、项目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拟拆除的房屋建筑物明细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9.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涪陵分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72121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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