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八区、二十一区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由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211-610114-04-05-44422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阎良区航飞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市阎良区航飞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十八区共有303套房屋,改造面积约12923平方米;二十一区共有101套房屋,改造面积约3507平方米。改造内容:房屋安全加固,楼内外墙体粉刷,破损门窗同一更换,内部隔墙结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消防等,以及配套建设道路硬化、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7200万元。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即交钥匙工程。;
2.2 项目地点:十八区建设地点前进路北侧、南侧,二十一区建设地点西飞民生路中段西侧;
2.3 项目投资总额:720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十八区、二十一区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标段编号:E6101143506KxTQrGY7x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十八区、二十一区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即交钥匙工程。;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十八区、二十一区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标段名称:十八区、二十一区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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