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胡阳镇和棠社区项目幼儿园工程
招标公告
费县胡阳镇和棠社区项目幼儿园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胡阳镇胡阳村民委员会,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费县胡阳镇和棠社区项目幼儿园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及安装工程等,总投资额1149.405591万元。
2.2建设地点:费县胡阳镇;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施工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1投标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5日;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jy.linyi.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1月5日下午14:00时,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2023年1月5日下午14:0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投标人自愿选择银行转帐、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任一担保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通过网上缴纳,保险保函和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均可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申请电子保函。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并且为不见面开标,以保函形式提供投标担保的可优先选择电子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招标代理费的收取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收取,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交纳。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费县胡阳镇胡阳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石校长
联系方式:13516392085
9.2代理机构: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工
联系方式:15725296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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