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亚招字【2022】12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委楼顶棚以及民政大楼、统计楼结构修缮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莆田市欧菲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邀请招标,邀请方:福建省金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莆田市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中匠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 工程建设规模:约145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预算书 ;
4) 工期要求:总工期1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2年 12 月 15 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直接下载或向招标代理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 12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b) 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
c)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邮编: / ;
电话: 18650233299 ,传真: / ;
联系人: 李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欧菲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 ,邮编: 351100
电话:0594-2331626 传真: / ;
联系人: 陈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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