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普道灵武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项目钢结构施工的委托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于宁夏普道灵武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项目钢结构施工的委托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宁夏青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关于宁夏普道灵武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项目钢结构施工的委托
项目编号: XZL-GA-20241122-001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区块
计划工期: 2025-01-17(工期40天)
项目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1#填埋库、2#填埋库等2个单体所涉及的钢结构工程,建筑面积约4213.755平方米。包括:柱、梁、檩条等主体结构构配件的制作、运输及安装,起重设备的采购、运输及安装(行车轨道两端须外延1米并装防雨罩),屋面等围护结构,钢结构的除锈、防火、防腐等工作、与钢结构有关的所有试验检测费用,已完工填埋区单元地面、墙面成品保护等。具体参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标段为: 关于宁夏普道灵武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项目钢结构施工的委托
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关于宁夏普道灵武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项目钢结构施工的委托
通用资格条件
1、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并在从2021年9月至今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从2021年9月至今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专用资格条件
1、必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必须具有300万元及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13时30分 至 2024年11月28日 09时00分
获取方式:
请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njxic.com)注册账号并完善信息,然后在下载中心下载鑫智链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的招标文件画面,点击立即购买,打开的画面中点击去支付,默认从资金池里扣费,资金池余额不足时会弹窗提醒,根据画面指引去支付。
平台服务费: 400.0元 (按项目收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使用投标管家进行投标,同时在手机的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中招互连APP,注册并验证身份后购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证书。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服务端集中解密
开标地点:鑫智链投标管家
七、其他说明
1、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保证金:58000元,大写:伍万捌仟元,或购买投标电子保函,拒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购买投标保函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本平台为每位供应商建立保证金账户,供应商预先交纳一定金额的费用作为保证金,投标时系统冻结相应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定标后,未中标的供应商被冻结的资金自动解冻;中标人在交纳中标服务费、交纳履约保证金、签署合同后,保证金解冻。
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视情况停止其一定期限的投标权限。
本平台提供投标保函线上购买渠道,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24小时前,在投标管家的投标保证金页面进行申请、付款与开立,未及时完成投标保函全部流程可能导致投标保函开立失败,请预留充足时间。保函一经开立,视为已缴纳保证金,无论中标与否皆不予退还;如项目流标,供应商可申请退保,返还全部保函购买费用。
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我方有权在所欠其货款中扣除本项目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若无货款,则必须补交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停止其一定期限的投标权限。
2、本项目将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见招标文件。
3、招标人可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标准为中标额的0%,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中标人在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处有已结未付账款或待结业务款项的,可以用来抵作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与招标人的采购人员联系办理履约保证金缴纳事宜,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同意且承诺其若未主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无须经中标人另外授权,有权将中标人在招标人或招标人的关联公司处的合同项下的已结未付或待结业务的等额款项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业务款项金额的财务账做相应扣减调整。
合同履行完毕且确认无异议的,属于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的采购人员联系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属于扣减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应付款项或待结业务款项用于履约保证金缴纳的,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原路退回至中标人在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账户。中标人不全面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供货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发生履约异常需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的,按优先顺序从:1. 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减;2. 从应付中标人的已结未付账款或待结业务款项金额中扣减;3. 按民事争议等流程执行,履约保证金扣减/不予退还后,中标人仍需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开具全额发票,款项扣减金额由招标人开具收据。
4、平台服务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的支付,可使用在线扫码支付或在线网银转账,也可使用线下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也可使用在线购买保函方式。线下汇款请汇至以下账户:
人民币账户:
单位名称:南京鑫智链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钢支行
账 号:501467823691
单位名称:南京鑫智链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高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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