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A3212821886000057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天水小区已经由靖江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靖行审备[2024]2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市交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盛天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天水小区监理标段一:A地块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天水路北侧,锦西路南侧,展苏港西侧 2.2工程规模:特大型 2.3工期要求:7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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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所有单体的主体结构封顶后付至合同价的3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含装修工程)且报送完整的监理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付至工程施工结算审核价*中标费率的97%,余款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每次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施工结算审核价*中标费率)。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监情况 ①未在泰州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③□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注:总监是变更后参加投标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有在监,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 ?有一个在监 指在靖江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有两个在监 指在靖江市不超过2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4年4月-2024年6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8月0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06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 |||||||||||||||||||||||||||||||||||||||||||||||
5.投标截止时间 |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1日09时00分 | |||||||||||||||||||||||||||||||||||||||||||||||
6.评标方法 | |||||||||||||||||||||||||||||||||||||||||||||||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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