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铁 十 五 局 集 团 第 三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钢 丝 绳 吊 具 、 铁 丝 网 框 架 集 采 招 标 公 告
采购编号: CR1503-WZCG-KJJC-2024-003-GSS/TSW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丝绳吊具、铁丝网进行框架集采。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 企业概况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是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在西南片区下设的唯一全资子公司。2013年12月由中铁十五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成都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原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板块合并重组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金10亿元,企业员工1700余人,年承揽任务80亿元以上,年 施工能力超100亿元。公司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 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专业定位突出高铁无砟轨道,兼顾矿山、水利水电、铁路、公路、市政、国外项目施工。
3. 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由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招标数量为根据公司近期在建项目的需求数量进行合理扩充预估的数量,与实际供货数量存在一定差距,且并非为一次 性供货数量,是分阶段、多批次的长期合作供货,具体供应数量需以具体项目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本次招标结果为固定价,各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原材料价格波动涨幅,招标单价不 再进行波动调差。
2.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数量及中标排名情况,与第一名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采购协议,协议生效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两个自 然年后止。在此期间,中铁十五局三公司下属项目若有框架协议中包含的材料需求,均交由该供应商供应,实际购销合同需与具体项目重新签订。
3.投标报价供应商不足十家(含十家)的,第2-4名报价供应商列为备选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为无效报价单位;投标报价供应商超过十家的,第2-6名报价供应商列为备选供应商, 其他供应商为无效报价单位。
3.若遇以下情况之一,可由具体项目按照投标供应商报价排名顺次启用备选供应商,以第一名中标单价供应(不扣除框架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 中铁十五局三公司该批材料需求量突然集中,第一名中标供应商无法独自承担供应,顺次备选供应商愿意以第一名中标价格供应;
• 受项目地理位置或供应商厂址、公司位置制约,跨区域供应不经济的,第一名中标供应商自愿放弃该项目供应资格的;
• 第一名中标供应商受自身资金、人员状况、政府政策、环保政策、原材料采购价格、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无法供应或无法按此单价继续供应,自愿放弃该项目供应资
格的;
• 因项目业主或当地政策对该批材料有品牌指定或厂家指定,第一名中标供应商不满足业主或当地要求的。 4.若遇以下情况,可由项目在铁建云采平台重新组织采购:
• 因该批材料需求量较大或较为集中,第一名中标供应商一家无法完成供应,且其他顺次备选供应商不愿意供应或不愿意以中标价格供应的,需足额扣除框架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 因项目业主或当地政策对该批材料有品牌指定或厂家指定,且指定品牌供应商不在备选名单内的,不扣除框架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 因项目地理位置、资金状况、支付周期等因素,框架供应商放弃供应,且顺次供应商均不愿供应的,需足额扣除框架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 项目新增采购型号,中标供应商无法供应或单价高于市场单价的,且顺次供应商均无法供应的,不扣除框架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4. 采购范围
4.1具体内容见附表1。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 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
(2)生产及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生产、供应钢丝绳吊具、铁丝网等材料的能力,并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钢丝绳吊具、铁丝网等材料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具有近两年(2022、2023)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拟采购产品相应合格检测报 告,至少提供两个年度且每年至少一份。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两年(2022年至今)大中型公路、铁路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特别 是央企单位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一份(应附供货合同复印件、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等)供应产品无不良产品记录。
(6)履约信用要求: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存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 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投标人,近三年内的《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也将作为参考项目。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 失信违法名单。
(7)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度及垫资能力,垫资能力需具备30万元以上,且至少无息垫资3个月。 (8)对不合格产品,根据中铁十五局三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发现两次不合格材料,供应商清退,终止框架合作。
6. 采购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招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19日12时00分至2024年7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完成 线上报名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采用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在汇款用途中标明xx采购编号、xx包件号标书款。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配送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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