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海峡创投中心答疑及补充通知 ( 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问题
1、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综合评估法A类)第7项第4.1.9条款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关于对装配式建筑业绩认定标准为 ④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还须提供 市级及以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或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表(设计阶段))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或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表(施工阶段))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还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所在地 市级及以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认定或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出具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意见(含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同步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办法文件或评价管理办法文件扫描件或官网网页截图,否则,其业绩不计。
业绩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地方装配式建筑评定工作的有权机构,是参照《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下称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装配式建筑评价的实施与管理规定,并不能代表全国其他省市对装配式建筑评定工作的管辖权划分与福建省一致。
回复: 按 本通知第二修改及说明第 1 条 执行。
二、 修改及说明
1、 第 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条款号4.1.9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 1、 修改为: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单体建筑面积 8 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 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 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其中:①类似工程业绩属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应为依法独立(非联合体)承接;类似工程业绩属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的,应为依法独立承接或联合体承接,若为联合体承接的,投标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至少应承担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工作;②单体建筑面积是指不含其相连的地下室建筑面积的单体建筑面积;③多栋单体以连廊连接时,各栋 单体的面积分别计算; ④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或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表(设计阶段))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或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表(施工阶段))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还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认定或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出具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 认定意见(含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同步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办法文件或评价管理办法文件扫描件或官网网页截图,否则,其业绩不计。 ⑤装配式建筑工程指符合《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及《福建省 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 2020〕4 号)相关规定的装配式建筑要求(单体装配率不低于 50%)。若2021年1月1日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的项目可以按闽建〔2020〕4号或者《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执行,否则,其业绩不计。⑥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中的相关工程指标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中的相关工程指标信息;且查询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中的相关工程指标信息(指单体建筑面积、装配率或预制率)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8月2日9:30时。
3、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更改为:2024年8月1日16:00时。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内容为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 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公司: 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24年 07月1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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