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 首 大 学 砂 子 坳 校 区 16 号 栋 学 生 公 寓 和 东 区 学 生 食 堂 项 目 代 建 单 位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16号栋学生公寓和东区学生食堂项目代建单位 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湘 发改社会〔2024〕32号 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属高校财政十四五基建专项资金、统筹生均经常性拨 款以及学费、住宿费等专户非税收入等,现已落实 。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 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吉首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2、代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 吉首大学 2.2代建项目名称: 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16号栋学生公寓和东区学生食堂项目代建单位 2.3代建项目建设地点: 湘西州吉首市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东区
2.4代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类型、主要技术指标、总投资额等): 本项目拟建学生公寓1 栋,1+8层,建筑高度为32.2m,用地面积7091.75㎡,建筑面积11846.8㎡,占地面积1315.13㎡,装配 式建筑;拟建学生食堂1栋4层,建筑高度21.74m,用地面积7431.64㎡,建筑面积6992.35㎡,占地面积 2010.73㎡,装配式建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装饰装修、电梯、室内外供配电、室内外给排水、消 防、绿化、配套道路和铺装等;计划总投资约7522.19万元。
2.5代建范围: 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代建。 (全过程代建/阶段性代建) 2.6代建投资控制目标: 7522.19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
2.7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 技术标准 》(相应法定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2.8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2.9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10代建周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 日止为48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 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2.11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 1、履约保函有效期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查询网址 为 http://222.240.80.7:8089/djxm/index.page );
3.3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资信):工程咨询 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或综合经济甲级、工程监理 房屋建 筑工程 (资质类别)甲级或综合资质、工程设计 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或综合甲级、 建筑工程 (资质类 别)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一级(仅限参与房建类代建项目招标);
3.4信誉要求
(1)未被依法责令停业; (2)近三年承接的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3)近三年内无其他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4)未被禁止参与代建活动; (5)未被列入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的失信企业黑名单;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拟任代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4.1具备 高 级(填中级及以上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 记备案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月,并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 建造师 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仅限参与房建类项目代建招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仅 限参与房建类项目代建招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土建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专 业或投资项目管理师(特殊行业有其他规定要求的,从其规定);
4.2具有代建项目经理经验,或具备下列至少一项投资总额 7000 万元以上的 房屋建筑工程类监理项目、 建筑工程类总承包(含施工总承包)项目、建筑工程类项目管理工程、建筑类工程咨询项目、建筑工 程类设计项目 类别项目负责人经验(包括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已批复的可研
报告的编制负责人、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已由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概 算或施工图预算盖章的注册造价师、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规定承 担项目管理业务的项目经理) ;
4.3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六个月( 2023年11月至2024年04月 )由劳动保障 部门提供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事业单位因统一政策原因暂无法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可 只提供医疗保险证明),本条4.1款所要求的注册执业证书注册(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拟任代 建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正在实施或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或已公示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尚未发布中标通知 书的其它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监理、设计、咨询、造价、施工、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已依法取消、 依法变更的除外);
4.4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不允许担任代建项目经理的其他情形。
5、评标办法 (经批准的项目估算或概算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适用此评标办法)
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拟任代建项目经理按照招标 文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述标,述标顺序为开标顺序,时间为10分钟以内。
本项目采用视频述标评审,投标人准备一份提供10分钟内的连续、完整、可体现投标人身份的述标视 频,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上传电子交易系统。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 至 4 月 23 日 (北京时间,下同)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系统 (https://ggzy.hunan.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 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 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2024 年 05 月 09 日 上 午 9:00 时 (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 件,并保存上传成功,递交时间即为文件最后上传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家批复项 目在国家要求媒体,省及省以下项目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其他指定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以国家 或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管部门监督。监督机构为 湖南省 发展改革委(局),电话: 0731-89991521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吉 首 大 学
名称: 吉首大学 地址: 湘西州吉首市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东区 联系人: 马老师 游老师
联系电话: 13407440365/15874334706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湖 南 省 招 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名称: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 李先生 包先生 联系电话: 0731-84511450 电子邮箱: hnzb1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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