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流域红江桥至红旗大桥段主干线及支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SSJ-202404QT-00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SJ-202404QT-00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清江流域红江桥至红旗大桥段主干线及支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308-422801-04-01-73511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市绿水生态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恩施市绿水生态治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红江桥至红旗大桥段主干线及支流 建设规模:主要对清江流域红江桥至红旗大桥段沿线主、支流河道进行河道疏浚、护坡(边坡复绿、草皮护坡、填石型混凝土框格护坡)、生态护岸、巡河便道、新建挡土墙、岸坡水毁修复、加固挡土墙、雨水沟、污水涵管等。总治理长度约27.26km。项目总投资15034.18万元。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含测量)、预算编制、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移交、资料备案、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工作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环保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地质勘察(含测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进行地质地貌勘察和工程测量,出具勘察报告,提供设计、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2)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各类图纸报批报审、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3)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4)材料设备釆购:项目从开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涉及的所有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5)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调试、试运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建成。(6)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包括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等(含建设方要求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和竣工结算等相关工作。(7)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管理工作、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全面负责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15 合同估算价:150341800.00元 | ||||||||||||||||||||||
2.3其他: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正式的政府批文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4.1的规定;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法人证书扫描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2)设计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注: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③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要求投标人: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列入失信信息。各投标人应在上述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截图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04日至2024年04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4月2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直接票决定标)。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es.eszggzy.cn/es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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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3日 | ||||||||||||||||||||||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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