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 城 区 石 梁 镇 健 康 养 生 坡 地 村 镇 建 设 试 点 项 目 ( 二 标 段 ) 工 程 总 承 包 (EPC) ( 重 新 招 标 )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柯城区石梁镇健康养生坡地村镇建设试点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019-330802-04-01-824754; 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 ,招标人 为 衢州市石梁坡地康养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 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 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柯城区石梁镇健康养生坡地村镇建设试点项目工程总规划用地:64140.00㎡,其中二标段新建建筑面积约72430.38平方米。配套建设 内部道路、绿化、供配电、给排水、环保设施、消防设施、水土保持等公共配套设施。工程费用约 38894.5995万元。建设地点:柯城区石梁镇 静岩村、麻蓬村。
2.2招标范围: 以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对 柯城区石梁镇健康养生坡地村镇建设试点项目(二标段) 进行招标。其中:
①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图审、日照分析、节能评估、报建、报批等)、各类专项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供配电、给水、三网等)等服务内容,以及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 计等内容。严格按照概算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限额设计。
②施工: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招标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据此出具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结构、装修、安装(水、 暖、电、气等)、消防(消电、消火栓、喷淋等)、市政道路工程、智能化工程、绿色建筑及节能、照明工程、配套室外综合管线、景观、绿 化、供配电、燃气工程、给水、三网、华数等涉及的所有工程(含临时设施、三通一平等工程内容)。最终的工程施工内容以建设单位确认的 施工图为准。
③采购:本项目包含上述①工程设计内容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消防、暖通、智能化设施设备,内容涵盖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 以及使用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④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 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并包括项目前后期服务和协调配合工 作(含施工图审查、预定位、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施工许可证办理、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各单项验收如住建、资规、消防、环保、 防雷、卫生防疫、园林绿化、交评、档案、人防、气象、排污等)、配合竣工验收备案、城建档案馆备案、整体移交、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 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与周边市政的衔接工程、场地准备临时设施工程、检验检测、 系统集成、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工程保险、法律服务等其他专项工作,满足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及综合验收并交付的需要。
⑤从施工图开始至本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所产生的所有工作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除招标文件约定的由招标人承担的工作和费
用外)。
2.3建设总工期:总工期为785日历天,从开始工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节点要求:开始工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5日历天内完成主体施工 图设计及图审工作,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日期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5日历天内开工建设,以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日期 为准,施工工期730日历天。主体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各类专项施工图设计。)。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2.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 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 其他: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3 家(设计单位 1 家,施工单位最多不超过 2 家,鼓 励投标单位与柯城区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 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 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 / 完成过 (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 业绩; ?3.5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 称,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 员,其余人员不得兼任 ,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 人的须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 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 次投标;
?3.11 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
组别 | 序号 | 名称 | 提供证 书人数 不少于 (人) | 资格或职称 | 到位时间要求 | |||||
总承包管理 组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在投标人 单位 | 全过程驻场 | |||||
设计组人员 | 1 | 设计负责人 | 1 | 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 格 | 全过程 | |||||
2 | 建筑设计人员 | 1 | 建筑设计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 称 | 全过程 | ||||||
3 | 结构专业设计人员 | 1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 业资格 | 全过程 | ||||||
4 |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 1 |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 全过程 | ||||||
5 | 暖通专业设计人员 | 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 调) | 全过程 | ||||||
6 | 给排水设计人员 | 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 水) | 全过程 | ||||||
7 | 驻地设计代表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全过程 | ||||||
施工采购组 人员 | 1 | 施工负责人 | 1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证) | 开工至竣工驻场 | |||||
2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1 | 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 称 | 开工至竣工驻场 | ||||||
3 | 采购负责人 | 1 | 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 称 | 开工至竣工驻场 | ||||||
4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建筑施工注册安全工程 师 | 开工至竣工驻场 | ||||||
5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备质量员上岗证 | 开工至竣工驻场 | ||||||
| |||||
6 | 施工员 | 2 | 施工员上岗证 | 开工至竣工驻场 | |
7 | 安全员 | 3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开工至竣工驻场 | |
8 | 质量员 | 1 | 质量员上岗证 | 开工至竣工驻场 | |
9 | 资料员 | 1 | 具备资料员上岗证 | 开工至竣工驻场 | |
10 | 造价员 | 1 | 具有建筑类专业二级注册造价 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 开工至竣工驻场 | |
11 | 材料员 | 1 | 材料员上岗证 | 开工至竣工驻场 | |
注: 1、上述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互相兼任外,其他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 单位人员。 2、以上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提供社保证明,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项目班子人员不得出现退休 返聘人员),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 机构印章)。项目管理班子所有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按住建部建市【2015】20号文件,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 险可以予以认定[包括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负责制)予以认定]。 3、本项目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 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合法更换的除外(须同 时提交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证明原件和建设单位证明原件);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的工程。 4、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 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 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 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有在 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请把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提供建设、勘 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五方或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四方责任主体签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 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注明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和办公室固定座机电话,下同】,作为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标的 内容提交;如在开标现场查询时发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 统上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且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该项目的通过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或提交 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除上述两个平台外,在其他省 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上,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施工业务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的,请将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作为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标的内容提交,否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后 果自负。 | |||||
(三)其他:
?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 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
3.18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 、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
5、 投标人信息入库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
事宜。
5.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 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联通CA在线办理,根据流程图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 8256007,0570-8252229(流程图网址http://zjqzcert.uni-ca.com.cn:7008/)。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在统一登录界面右侧点击平台使用帮助下方的如何申领介质CA?,根据《CA数字证书用户自主》手册在线 申请办理。联系电话:400-087-8198。
(3)浙江CA互认办理流程:在统一登录界面右侧点击如何申领浙江CA互认?或登录网址: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联系电话:400-998-0000。
5.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 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 内。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 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整,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 年 3 月 6 日 9时 30分00秒。
7.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 7.3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8 、招投标方式
8.1 公开招标。
8.2□ 采用评定分离, ? 不采用评定分离。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柯城区人民政府网。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衢州市石梁坡地康养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斗潭路 5 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0-306072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929号中交财富大厦B座2号楼1204室 联系人: 兰女士
联系电话:0571-88791180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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