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江南片区综合管廊工程(先农-盖山)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名称)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2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江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结合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统筹5%,企业自筹95%。招标人为 福州市江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州市江南片区综合管廊工程(先农-盖山)项目全过程咨询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仓山片区,沿线经过北园路、南台大道、南三环路等。
2.3计划总投资: 总投资86875.07万元,其中单项工程费用66725.13万元。
2.4建设规模:新建综合管廊约6.7km,道路破除及修复约2046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综合管廊、通信管道、绿化、道路修复、管线迁改等。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项目管理目标:
2.6.1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发包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
2.6.2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6.3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施工质量符合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2.6.4安全文明目标: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创建智慧工地。
2.7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872.8871万元。
2.8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以初步设计为依据的设计内容完成施工图设计以及初步设计方案优化、BIM服务、综合管廊主体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结构防水专篇、综合管廊附属工程(监控中心、管廊消防、管廊通风、管廊供配电及照明工程、管廊综合监控、管廊排水、管廊标识、管廊支架等)、各类迁改管线的布置方案、绿化恢复工程、道路工程、管理用房、配套停车场、各类交叉节点设计、节能节水及环境保护设计、海绵城市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施工期间交通导行、运营成本优化、施工、验收等实施阶段的配合;以及需国家、行业等相关部门审批的设计文件编制、报批、协调、汇报,相关设计重难点专题研究等。
零星设计内容(土方平衡设计、劳动安全卫生专篇、雨污水管线迁改、交通信号管线迁改、治安监控等)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设计任务。
(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除施工图范围内工程,还需包含零星项目以及满足(本项目)功能使用需求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的全部监理期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①、②项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设计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资质];
(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①、②项资质之一: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②同时具备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和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或监理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且仅能兼任其中一个岗位;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与桥梁或路桥或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拟派监理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6.其他资格要求: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4.2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8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3月23日23时59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10日9时15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江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福新路315号
电话:13905905544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
联系人:陈晓燕、杜金明
电 话:0591-83722566
招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9 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
联系电话: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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